江苏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网上受理说明
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举报热线平台”系统主要受理公众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举报投诉。对于地方环保部门有权处理的举报投诉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系统转相关省辖市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二、 通过“举报热线平台”网上受理系统提交的问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具体投诉对象;
2、有明确的事发地点;
3、有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投诉将不被受理。
三、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四、 “单位名称”一栏应填写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企业名称,并力求准确。
五、 选择“问题所在地”一栏时要准确详细,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或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详细地址应尽可能准确到乡镇、街道。
六、 填写“举报内容”一栏应力求详尽,对污染情况和污染造成危害的描述要客观、准确、详细。
七、 为了提高生态环境举报网上受理系统的运行效率,请您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事项,如需举报其他问题,可以另行提交。
八、 网上举报的办理结果可以通过拨打86557655或866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查询,也可点击
查询入口
进行查询。
填报提示:以下内容都为必填项,请认真填写!